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信息工程招标适用法律法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信息工程招标适用法律法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会议会展服务在招标时有哪些法律法规
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确定、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属于行政法规吗
不属于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令发布的才属于行政法规。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是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发布的,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是国务院所属的部门,所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属于部门规章。招标采购法律法规
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确定、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法规招投标最全流程及时间
招投标的流程及时间: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招标手续、编制招标有关文件;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组织投标人自费进行现场考察,召开交底会议;开标、评标、定标: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时间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确定。
如何惩戒建设工程中不合法规的招投标行为
我来回答下这个问题。招投标是一种市场买卖行为,有违法规的招投标行为很少了,法规是红线,任何人是不能逾越的,但是存在的问题是更加隐蔽,围标串标,挂靠等行为还是不少,也是目前建设市场的顽疾。我从自身行业来说下如何惩戒不合法行为。
1、法律法规规定
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处罚,整改或着重新招标,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硬性的要求不能更改,包括资格条件,不能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投标的时间,招标文件是否为他人量身制作等。
2、第三方监管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完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并完成与全国的接口,在平台管理过程中,对于各个单位的职责约束,如有违反,那么不良行为公示,在全省建设市场诚信监管平台,信用中国,行政主管平台等公示,降低企业信用等级,情节严重,直至取消资质。
3、电子招投标平台
在互联网+的推动下,电子招投标成为趋势,那么利用大数据的手段,能够有效的鉴别招投标过程中,有关不符法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杜绝。
4、检查和抽查
对于各地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抽查等形式,对于过程中发现不符法规的单位进行通报,处罚。
随着行业的整顿和主管部门的严厉查处,对于投标单位有违法规的,通报,处罚,降低资质,情节严重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手段进行惩处,建设单位如有,责令整改,罚款,主管负责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代理机构若有,通报,处罚,降低信用等级,直至吊销营业执照,评标委员会若有,则罚款,取消资格,不得参加依法招标项目担任评委资格,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对于建设市场不符法规的招投标行为,个人和单位都有管理办法和承担的法律责任。只有各个单位和个人约束自我的行为,让招投标市场更加透明化。
以上个人观点,欢迎交流。
如何惩戒建设工程中不合法规的招投标行为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有兴趣的,或者有需求的可以上网找找或者咨询下律师,他们的解释可能比我说的更有权威,下面我来分享下,我在投标过程中遇到的一种事情吧,这种行为严格上来说我觉得不算是违法行为,可能算的上一种投机行为吧。
我朋友在广西一建筑公司做中层管理工作,有次我和他聊天,问他在忙什么,他说在准备投标文件,我就很纳闷了,一个中层管理人员会需要参与投标吗,他就和我说了他的缘由,我觉得很惊奇,原来他们公司不仅仅他一个管理人员在准备投标,还有其他5人(4位中层,1位高层)在准备投标文件,而且所代表的的公司还不是一家公司,只有高层的那位代表的是他们本公司,一共六家不同的公司条件、不同的报价,为了一个项目进行投标,我就很好奇的问他,如果不是他们本公司中标了,而是其他五家公司呢,怎么办,他口气很轻松地说,那就把它注册成真正的公司就好了,员工还是本公司的员工。我恍然大悟,原来也可以这样的。这是我知道经历的一次投标吧,不知道大家经历的怎样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信息工程招标适用法律法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信息工程招标适用法律法规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