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项目想定两家供应商怎么办_为什么要选两家水泥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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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一个项目想定两家供应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一个项目想定两家供应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什么要选两家水泥供应商

选择两家水泥供应商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多家供应商可以降低供应风险,避免因一家供应商出现问题而导致生产中断。

其次,多家供应商之间的竞争可以促使供应商提供更好的价格和服务,从而降低采购成本。

此外,不同供应商可能有不同的产品质量和特点,选择两家供应商可以获得更多的选择和灵活性,以满足不同项目的需求。

最后,与多家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可以建立更广泛的业务网络,为未来的扩张和合作提供更多机会。

两家中标供应商货品供应比例分配的规定

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如果选择两家中标供应商,通常按照一定比例分配货品供应任务。

在竞争性采购中,当存在多个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时,任务分配和价格确定是关键环节。对于两个中标人的情况,一般的做法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任务份额。具体而言,两个中标人通常按照7:3的比例分配任务份额1。这种比例分配有助于平衡两家供应商的职责和利益,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招标可以一次性选择两家吗

不能分别招标,应该在一起同时组织招标。

对于招标,可以有好多家单位,但是只能有一个招标单位,也就是由几家单位共同委托的建设单位,或者是最大股东;不可能有两个招标单位。

投标单位又称投标方,是指为了得到一项工程(或项目),向招标方投出自己的条件和要求的单位。

招标单位又称招标方,是指为了选择一家最符合自己利益和意愿的单位(如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供应单位,等),向众多的施工企业(供应单位)发招标书提出工程(或购买)意见,邀请其投标,让其竞争,在投标人中选择理想合作伙伴,使自己能得到最满意的结果的单位。

2个公司中有同一高管能投标吗

       2个公司中有同一高管是能投标同一个项目的,一般招标文件都会在其中做相应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 不为同一人;

       与其他投标人 不存在控股关系;

      与其他投标人 不存在管理关系。

       按照上述要求,两个公司中有同一高管肯定是不满足的,不能参与投标。

2个公司中有同一高管不能投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公开招标时,只有2家供应商投标,怎么处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

2、如果重新招标投标人仍旧少于三个,一般改为谈判、询价等其他采购采购方式。

3、以上为一般操作规定。

具体项目,如果招标主管部门由具体规定和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谈判评审报告可以推荐两家供应商吗

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制评审报告。而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名以上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两家),并编制评审报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一个项目想定两家供应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一个项目想定两家供应商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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