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处罚通告范文模板图片_监理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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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应如何处理

发现质量问题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要求施工单位分析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处理措施

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进行处理,监理工程师对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若甲乙监理共管一个项目,甲乙前后对某工序分别检查时,如何处理好发现的问题?甲监理查验走后,乙监理复查或巡查时又发现质量安全问题怎么办?乙监理应该及时纠正,并迅速电告甲监理情况。复查或多道检查就可以避免遗漏问题。这是符合质量和安全控制程序要求的。注意,现场施工人员的如下应答不能成为乙监理不尽责、“不作为”的理由。“甲监理查验过了,没说什么”,或“甲监理让这样干的!”施工人员的话不可全信,他们或有“断句取义”或有挑拨离间或有蒙混过关之动机和意图。所以,乙监理在处理此问题的事中或事后,应及时地把当时情况和处理结果告诉甲监理。这很有必要。

甲监理被新分到乙监理监管的工地怎么办?  首先,相互介绍情况,熟悉现场,沟通思想,交流监控方法。同时,相互了解彼此的性格和脾气。最重要的是:尽快商讨,进行认真详细分工,并书面写出。对待某个问题,两人看法存在分歧时,可以争执,但要适度。不要咬文嚼字,不应斗嘴斗气,不得争吵不休。应各自调整彼此容忍度,保留有益的个性和想法。学会相互包容和妥协。尽量克服“同质性”,避免“同流合错”。其它处理和注意事项同前所述

甲乙监理分属两个监管段,甲从乙的监管段经过时,发现问题怎么办?  若甲监理不及时纠正所发现的问题就是失职,同时也让施工方误以为我们监理团队不是一个整体。如果发现的是比较严重的问题,甲监理没有立即纠正,就是严重失职。但乙监理对甲监理纠正此问题后的想法和态度要端正。理智上,乙监理应当欢迎其他监理人员多到自己的管段来,检查并纠正施工方的诸多问题,以加强乙监理的监控力度,使乙监理的管段质量和安全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其他人比乙监理要求严,可促使乙监理也严格监管,这样,乙监理的管段更不容易出问题。如果甲监理看到乙监理管段存在严重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而乙监理却并不认为严重,且态度不端正,则可推断该管段质量和安全很可能已经处于失控状态,不久可能出现大的质量和安全事故。则,甲监理应当而且必须如实向总监甚至监理公司负责人“越级”汇报,哪怕由此而“得罪”乙监理,也是应当而且值得的。这就叫“大事讲原则”。

抽检的产品不合格,一定给予处罚吗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没收这些不合格商品,没收销售不合格商品的利润,并根据不合格商品的货值的倍数进行处罚。 《产品质量法》的具体规定如下:第 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 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 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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