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故意拆分采购的认定标准与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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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拆分采购通常指的是将一个整体的采购需求人为地分割成多个部分,以规避招标、采购规定或达到某种不正当目的。认定故意拆分采购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分析采购项目是否具有内在联系和不可分割性;考察采购人是否存在规避法定采购程序的意图;再次,审查采购文件和合同文本是否存在异常条款;通过比对市场价格和供应商报价来判断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中标的情况。综合以上因素,可以较为准确地判断是否存在故意拆分采购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关于垄断市场经营的处罚规定如下:

1、第四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2、第四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第五十条: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扩展资料:

1、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5)联合抵制交易。(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2、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在计算采购相关成本和利润时,可以参考以下公式:

1、总采购成本+总损耗成本+毛利额=总销售额

2、销售单品重量=总猪重量×销售单品出品率

3、总损耗成本=总销售额×标准损耗率

4、毛利额=总销售额-总采购成本-总损耗成本

5、毛利率=毛利额÷总销售额

对于项目招标,可以按你所说的对整个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物资采购分别招标,如果自动续签了,那就不存在招标跟投标了,不过这样的合同还是少数,自动续签意味着所有条款包括价格都不能变,但目前原材料价格调整频繁,价格不变可能导致亏损,因此一般公司都会采取再次招标的方式来定标。

所谓化整为零,即把达到法定强制招标限额的项目切割为几个小项目,每个小项目的金额均在法定招标限额以下,对于这种行为,世界各国和各主要国际组织均持反对态度,如在适用于欧盟15国的“欧盟采购指令”中规定,缔约机构不得为逃避执行“指令”而分割采购合同,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中也规定,采购实体不得为逃避适用“协议”而分割合同,规避招标还有其他方式,如故意拖长合同的执行期并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从而很难确定合同的总金额;先签一个小数额的合同,执行完毕后再续签若干次既满足了采购需求也达到了规避招标的目的。

至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如何认定故意拆分采购问题的解答,希望这些内容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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