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融资平台化债指导意见:P2P与城投平台差异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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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旨在通过严控新增债务、优化债务结构等措施,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P2P平台与城投平台在运营模式和监管要求上存在显著差异:前者主要提供个人对个人的借贷服务,面临较高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而后者作为地方政府的融资工具,承担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项目融资,受到更严格的监管和政策支持。

(插入图片:http://iyunjing.com/zb_users/upload/tou/20241103/6727595c2b6fd.jpg 地方融资平台化债指导意见_p2p平台与城投平台的区别)

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平台公司,根据国发[2010]19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平台公司是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接下来是城投公司,这是民间的俗称,虽然在国家正式文件中鲜见,但大量的城投公司,特别是省级和市级城投公司,实际上发挥了融资平台的职能,城投债也因此实现了地方城镇化建设的功能,所以在民间文献中,二者往往被视为相同的意思。

城投债结构化是中国城市投资建设公司债券的一种创新融资方式,城投公司是由地方政府控股或全资控股的国有企业,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城投债是指城投公司发行的债券,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重要融资渠道,城投债结构化则是指将城投债进行结构化拆分,并依据不同的风险和收益特征,分别进行包装、转让和投资。

通常,城投债结构化会采用资产支持证券(ABS)的形式,将城投公司的债券按照不同的拆分方式,结合抵押担保或信用增级等金融创新手段,进行资产证券化的切片和组合,这样,切片后的城投债券产品就具有了不同风险和收益特征,可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和收益预期,从而提高债券流动性并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

城投债结构化还可以提升城投公司债券的融资效率,为城投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融资渠道,同时也有助于分散风险和提高投资回报。

针对地方债务问题,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包括增加转移支付、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推动PPP项目、推进地方债务置换以及加强预算管控等,这些措施旨在降低地方政府债务负担,优化债务结构,提高债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解决地方债务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应加强对地方债务的监管和管理,规范地方政府的融资行为;地方政府应实施更加审慎的债务管理策略;社会资本也应积极参与到PPP项目中来,共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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