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政府采购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政府采购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68号令的区别
两者关注内容不同:一个是采购法条例,一个是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两者实施时间不同:2015年3月1起实施采购法条例;2012年4月1日起施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 68 号 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 8 号)进行了修订。
政府采购法的最新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 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
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第六条
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七条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 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政府采购法不同类产品可以放一个包吗
所谓包组就是类,因为没有严格的名称,所以有说是包的、也有说是组的、还有你说包组的。
一个采购文件中采购多类不同的货物,投标人可以选择分类投标,不一定要全部类都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政府采购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政府采购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