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协商还款的坏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协商还款的坏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一个家庭中,家长独裁会给孩子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也是最重要的老师,父母在家独裁,后果很严重。以后的孩子可能会这样:一是比父母还唯我独尊,导致到社会上受挫;二是唯唯喏喏,豪无主见;三是因升学考失利等,其实还有补救机会的事,硬生生把孩子逼成精神病人。
建议:家长要平等的对待孩子,有事多协商。
交通事故赔偿拖得越久越对谁有利
交通事故赔偿拖久了对谁都没利。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依据是交通法规,它不是越拖赔偿越多,事故处理中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赔偿,需要交通警察事故处理人员汇同事故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拖得越久,牵扯三方的精力越多,所以拖久了对谁都没利。
对交通事故赔偿拖着不处理,对双方都是不利的。对于侵权者来说,交通事故一直拖着,那么侵权者总是需要抽出时间来处理这个事故。对于受害者来说,那就是迟迟得不到赔偿。所以拖着对双方都不利。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对责任方大的有利。出了交通事故,就要分清主责和次责,那么在处理过程中,负主责方肯定要赔偿多一些。
一方面主责方若是个痛快人分几次付清赔偿款图个省心完事。
另一方面主责方若心术不正有意拖延时间,其目的就是拖的你主动让他少拿或再少拿!因此是对他有利的。
对受害方不利。
“如果拖着太久不去起诉,可能导致诉讼时效经过,伤者一方丧失胜诉权。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提出,如果不提出就过了诉讼时效了,交通事故没有造成重伤、死亡、没有逃逸都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就是民事赔偿的问题,法律也没有规定责任方必须垫付费用。
受害方如果一直拖着,责任方可不再对对方的索赔理会,促使对方起诉,由法院来处理,这样对责任方是有利的。”
交通事故拖着对双方当事人都不利,保险公司可能会对此感到高兴,因为在久拖不决前意味着不会去找保险公司赔偿。出现交通事故并且导致你们有所损害的话,如果你与对方协商不成,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对方侵权。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首先、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很多时候,事故双方都会因为赔偿问题而出现纠纷。事故方与责任方都觉得自己时间充足,或者因为工作忙而疏于解决,结果这起事故就一直拖着不肯处理。
其实、交通事故拖着对双方都没有好处,只对保险公司有好处。因为时间拖得越久,取证就越困难,到时候主张自己权利时所能够获得的证据越少。交通事故中如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并出具事故认定书,然后以此为证据可以起诉到法院。
如果对方不应诉或者法院无法送达对方时,法院只能采用公告送达方式,那么会拉长诉讼过程,如果对方收到法院传票不积极应诉,收到法院判决也不积极履行,会迫使受害方不得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既增加了受害方的时间成本,也使得其自身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而被限制高消费,导致高铁出行、飞机出行从此与他无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协商还款的坏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协商还款的坏处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